•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8〕56号
  • 【发布日期】2008-07-23
  • 【生效日期】2008-07-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5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是我市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已经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并作为市直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要给予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