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93号
- 【发布日期】2008-07-24
- 【生效日期】2008-07-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9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领导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就部分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冯健身常务副省长 主持省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金融、保险、证券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徐守盛省长分管财政工作。
分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地方税务局、省西部开发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金属地勘局、省测绘局、省煤田地质局,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省属国有金融机构。
与石军副省长共同分管省交通厅,侧重建设。
联系省建总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工交投资公司,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甘专员办,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信托投资公司、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公司,各资产管理公司。
泽巴足副省长 负责农村经济、农村综合改革、扶贫开发、防灾减灾、信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农牧厅(兽医局)、省林业厅(绿化办),省水利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两西建设指挥部)、省农垦事业办公室、省供销合作社,省农业科学院,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信访局、省宗教事务局。
联系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国家林业局驻兰专员办、黄委会黑河流域管理局、中央在甘农牧企事业单位,省农垦集团公司、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指挥部)。
张晓兰副省长 负责政法、民政、开发区建设与管理、群众团体及军政关系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监狱管理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残联。
联系武警甘肃总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人民团体。
李沛文秘书长 协助徐守盛省长、冯健身常务副省长协调省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徐守盛省长联系财政、监察、审计、机构编制和审计署驻兰特派办方面工作。协助刘永富副省长分管办公厅工作。分管保密工作。
其他副省长、省长助理的工作分工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8号)维持不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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