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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函〔2008〕719号
  • 【发布日期】2008-07-31
  • 【生效日期】2008-07-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2008〕7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附件: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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