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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8〕1015号
  • 【发布日期】2008-08-04
  • 【生效日期】2008-08-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1015号)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营业场所和公司章程的请示》(三井住友保发〔2008〕1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准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营业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汇丰大厦41楼,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4楼。

二、批注你公司章程第三条变更为:“……公司法定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4楼”。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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