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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转正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市资函[2008]63号
  • 【发布日期】2008-08-05
  • 【生效日期】2008-08-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转正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转正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建市资函[2008]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公布北京圆之翰煤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138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上海源景建筑设计事务所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暂定级延期一年,浙江飞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需重新核定,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等90家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转正企业名单

2、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期转正企业名单

3、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需重新核定企业名单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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