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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福建闽洋燃料油有限公司(闽洋油06号)等17家企业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市场〔2008〕95号
  • 【发布日期】2008-08-15
  • 【生效日期】2008-08-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福建闽洋燃料油有限公司(闽洋油06号)等17家企业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福建闽洋燃料油有限公司(闽洋油06号)等17家企业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8〕95号)




福建闽洋燃料油有限公司(闽洋油06号)等17家企业:

我委于2008年8月8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福建闽洋燃料油有限公司(闽洋油06号)等17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手续。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上述变更企业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变更后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领取手续。

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附件:申请变更的加油站名单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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