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信阳市
- 【发布文号】信政文〔2008〕114号
- 【发布日期】2008-08-19
- 【生效日期】2008-08-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信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信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信政文〔2008〕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8年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精神,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置信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秘书长刘世华同志兼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叶中林同志任副主任,市长热线办公室明确专人从事具体工作。
现将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市应急委)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守应急工作,保证市政府(市应急委)与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联络畅通。
二、办理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关于应急管理方面的批示、指示。
三、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我市应急管理的政策和规划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修订《信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五、根据领导指示,协助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和应急保障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应急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市政府(市应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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