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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和美国歌手到青岛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1539号
  • 【发布日期】2008-09-03
  • 【生效日期】2008-09-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和美国歌手到青岛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和美国歌手到青岛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539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外[2008]48号、4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演出公司合作邀请韩国演唱组合Super Junior M一行7人和美国歌手Shahram Tayebi等一行3人,于2008年9月19日到山东省青岛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审定演出节目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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