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政函〔2008〕936号
- 【发布日期】2008-09-04
- 【生效日期】2008-09-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境外文物征集有关法律问题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境外文物征集有关法律问题的复函
(文物政函〔2008〕936号)
深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境外文物征集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支持的函收悉。我局认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可以通过购买或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文物。博物馆面向海内外征集文物,是其重要的工作内容。
二、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收藏家合法收藏的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通过转让或捐赠等方式,将合法拥有的文物交由博物馆收藏,是所有权行使的重要途径。我们欢迎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收藏家将其合法收藏的文物交由大陆博物馆收藏。
三、大陆博物馆收藏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收藏家转让或捐赠的文物,应当与转让人或捐赠人签订相关协议书,以确保转让或捐赠行为的有效性和文物来源的合法性,并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完善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特此。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