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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龙岩市蓝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建设厅
  • 【发布文号】闽建审批[2008]234号
  • 【发布日期】2008-09-09
  • 【生效日期】2008-09-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龙岩市蓝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龙岩市蓝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8]23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有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规定,经我厅审查,核准龙岩市蓝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资质内容及等级为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证书编号为133932-sb。现予公布。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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