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秋季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人事厅
  • 【发布文号】闽人发[2008]117号
  • 【发布日期】2008-09-11
  • 【生效日期】2008-09-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秋季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秋季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发[2008]117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在闽单位,各设区市人事局:

为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定2008年11月初举行2008年秋季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1、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

2、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省属事业单位在编制、人员结构范围内补充工作人员。

3、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类型省属事业单位,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各设区市、县(区)、乡镇属事业单位补充上述工作人员,也可委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各招聘单位制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也应符合岗位实际需要,不得作过多过细设置。如要求设置相关专业的,应将相关专业的具体范围附在备注中予以说明(相关专业的设置可参考《2008年高等院校专业学科参考目录》),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二)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的人员,包括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

1、2007、2008年留学回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2008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4、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各有关单位根据单位编制、人员结构情况和招聘

具体实际,抓紧研究招聘方案,认真填报《2008年秋季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有安排岗位面向我省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任务的单位应结合我厅《关于安排部分岗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闽人发[2008]114号)要求,优先安排岗位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

(二)省人事厅汇总各地、各主管部门的招聘信息并进行审核后,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三)省人事厅负责组织报名、统一笔试、成绩公布等。

(四)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委托招聘单位岗位分别由省属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和委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核,按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和我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有关面试、考核、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省直主管部门和各设区市负责,拟聘人选公示由招聘岗位单位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共同负责。

考生报名及招聘信息、考试成绩公布、人员公示等均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进行。

四、时间安排

9月25日前: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招聘申请函(聘用单位编制、人员结构情况应在其中予以注明),报送《2008年秋季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按闽人发[2008]114号文件要求报送,我们将作为“专门岗位”列入《2008年秋季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汇总。

10月6日:省人事厅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及信息。

10月14-21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不方便的考生可于10月20-21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层)服务点报名,报名系统于10月21日18时关闭。招聘单位同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10月22日下午5点30分前初审结束,有关资格审查系统随即关闭。

10月24-29日: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11月2日:笔试。

11月12日前:省人事厅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向各聘用单位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成绩。

11月14-22日:聘用单位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

11月23日-12月5日: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和组织体检。

12月6-20日: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选连同笔试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示,并报省人事厅备案。

12月底前: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五、笔试办法

笔试试卷分为A、B卷,报考行政管理、学生辅导员、

教学科研辅助等岗位及报考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使用A卷,报考工勤岗位人员使用B卷。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省直各部门、各级人事行政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履行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各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1-87670230;联系人:林振云、刘建辉。

2、招聘工作政策咨询、方案制订、组织实施等方面问题,请与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电话:0591- 87846639;联系人:李梅。

备注:

1、《2008年秋季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参考表格可从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下载。

2、与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的电子文档发至fjtpc@126.com。

3、《2008年高等院校专业学科参考目录》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附件:2008年秋季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样表)

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