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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钴源室退役和废放射源治理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环办函〔2008〕674号
  • 【发布日期】2008-09-19
  • 【生效日期】2008-09-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钴源室退役和废放射源治理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钴源室退役和废放射源治理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环办函〔2008〕674号)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你所《关于〈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钴源室退役和废放射源治理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的申请》(科昆动计字〔2008〕5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我部同意你所按照《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钴源室退役和废放射源治理实施方案》实施倒源和退役。

二、倒源实施前需对辐照场所、周围环境和贮源井水进行监测,掌握辐射水平。倒源实施完毕,应对有关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监测,确保放射源不发生遗漏。

三、辐照室去污后拆除,退役后场地达到无限制使用要求。退役实施完毕,场所需经我部环保验收后方可用于其他用途。

四、我部委托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协同环境保护部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实施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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