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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秦山第三核电厂张春驿等7名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7〕134号
  • 【发布日期】2007-10-08
  • 【生效日期】2007-10-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秦山第三核电厂张春驿等7名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秦山第三核电厂张春驿等7名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134号)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张春驿等17人申请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的函》(委办二司〔2007〕16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秦山第三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张春驿等7人具备秦山第三核电厂反应堆操纵员资格,现批准颁发执照。

批准颁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见附件。

附件:秦山第三核电厂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月八日


附件:

秦山第三核电厂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1
张春驿
RO(07)001-Q3
2009年10月1日

2
方群才
RO(07)002-Q3
2009年10月1日

3
沈爱东
RO(07)003-Q3
2009年10月1日

4
郑 雨
RO(07)004-Q3
2009年10月1日

5
曹凌霄
RO(07)005-Q3
2009年10月1日

6
傅 剑
RO(07)006-Q3
2009年10月1日

7
郭宇兵
RO(07)007-Q3
200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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