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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灵岩寺文物基址、墓塔林维修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972号
  • 【发布日期】2008-09-22
  • 【生效日期】2008-09-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灵岩寺文物基址、墓塔林维修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灵岩寺文物基址、墓塔林维修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972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灵岩寺文物基址、墓塔林维修方案的请示》(鲁文物〔2008〕11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残留部分建筑本体的稳定性评估。

(二)全部铺墁新地面的做法不妥,应尽可能保留原地面,局部进行修补。墙面剔补和地面补墁应进一步量化。

(三)补充鲁班洞内外全部石墁地面的依据。

(四)应进一步研究损毁建筑原有建筑形式和结构,论证增加保护设施的可行性,以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展示历史遗存。

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后,由你局核准实施。请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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