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务办秘〔2008〕11号
  • 【发布日期】2008-10-06
  • 【生效日期】2008-10-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

(皖政务办秘〔2008〕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省统一组织开发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力保障了各地、各部门及时规范地发布政府信息,受到了国家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但政府信息公开网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实现软件升级
各单位按照升级方案(见附件),结合实际选择适当方式,尽快升级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实现信息一次上载,同时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二、逐步整合两网
各单位应优化门户网的栏目设置,逐步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内容直接替代单位门户网的相应栏目内容,避免出现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栏目重复设置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不一致等问题。
三、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各单位要结合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48号),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适时、主动公开本单位行政许可、审批、收费、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网,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运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经济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陈海轮,电话:0551-2602828-8948。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