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8年1―9月全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考核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能源〔2008〕699号
  • 【发布日期】2008-10-14
  • 【生效日期】2008-10-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8年1―9月全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考核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8年1―9月全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考核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

(闽经贸能源〔2008〕699号)




各有关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炭工业(集团)公司: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以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开展百日督查为契机,加大安全治理和隐患排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完成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指标。现将今年1―9月全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目标责任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1―9月,全省煤矿共发生各类死亡事故14起,比上年同期减少6起,同比下降30.0%;死亡16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0人,同比下降38.4%;百万吨死亡率1.017人,比上年同期的1.762人下降42.3%。龙岩市、三明市、泉州市、省煤集团公司百万吨死亡率均控制在考核控制目标内,尤其是龙岩市、省煤集团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见附件)。

二、事故分析

从事故类型分析,发生顶板死亡事故12起,死亡14人,分别占死亡事故的85.7%、87.5%,居死亡事故第一位;放炮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中毒死亡事故发生1起,死亡1人。

从事故发生区域分析,省属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40.0%、62.5%;市县乡镇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1起,死亡13人,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6.7%、27.8%。其中:龙岩市县乡镇煤矿发生死亡事故4起,死亡4人;三明市县乡镇煤矿发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6人;泉州市县乡镇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2人;南平市县乡镇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

三、有关要求

四季度是全年煤炭生产高峰期,各设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集团公司要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突击生产,加强事故防范,提高安全生产警觉性,确保全省煤炭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顺利完成。

(一)进一步落实煤炭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加强煤矿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百日安全督查回头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

(二)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治理不生产。

(三)煤矿企业要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第四季度安全生产。

附件:2008年1―9月全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