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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党政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办〔2008〕174号
  • 【发布日期】2008-10-24
  • 【生效日期】2008-10-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党政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党政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情况的通报

(榕政办〔2008〕174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7月23日,市直党政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试运行动员部署会召开之后,市政府办公厅随即下发了《关于推动全市市直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的通知》(榕政办[2008]147号),进一步明确了8月中旬至9月30日为每个单位的系统的试运行阶段。现将这一阶段市直有关单位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情况通报如下:

目前,全市OA系统共涉及市直党政部门71家,其中政府系统的有57家(新建OA系统的47家,已建系统、改造公文传输接口的10家)。截至10月20日,政府系统部门全面试运行OA系统的有市经委、国资委、外事办、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公安局、物价局、旅游局、科技局、规划局、农业局、统计局、机关局、教育局、信访局、环保局、地震局、广电局、城管执法局、园林局、供销社等21家单位,占政府部门总数的45%,不少单位只有个别处室在系统上试运行几个文件,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总体情况不是很理想,要完成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内实现市政府部门办公及部门之间公文传输电子化”的目标任务比较艰巨。

推广OA系统应用是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要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近年来市政府致力于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全市OA系统推广应用情况不理想,其主要原因在于部分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思想上对推行电子政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行动上还未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也侧面地反映出部分政府部门存在作风不实、行政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在市十三届政府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郑松岩市长从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强调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并具体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要重视推进并带头使用OA系统,市效能办要加强督查,确保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任务。目前,离年底已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全市OA系统应用也已进入第二阶段,即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系统正式运行及电子公文传输平台试运行阶段。市直各有关单位务必要认真按照郑市长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要求,“一把手”带头推动使用OA系统,特别是未全面应用系统的单位要全力以赴、迎头赶上,确保全市OA系统应用达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市市直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的通知》(榕政办[2008]147号)提出的序时进度要求。近期,市效能办要对各单位使用OA系统办公和电子公文传输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单位“一把手”是否带头运用OA系统办公,对“一把手”不在网上办公的或不应用电子公文传输的政府部门,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一把手”的效能责任,并予以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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