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发[2008]30号
  • 【发布日期】2008-11-03
  • 【生效日期】2008-11-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晋政发[2008]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专院校: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山西省安全生产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山西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8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门工作配合力度,提高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及时掌握、分析、研究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省人民政府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供建议;
(二)制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四)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建立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二、成员单位
(一)联席会议以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为依托,由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质监局、山西保监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省农机局、省军区后勤部和武警山西总队后勤部等18个单位组成,省公安厅为牵头单位。
(二)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分管副省长,召集人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公安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管局。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会议议题的选定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四)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办公室成员兼任。
(五)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可组织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亟需解决的重要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有关部门,并上报省人民政府。经召集人同意,联席会议在必要时可以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负责人列席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应按要求参加会议,并积极参事议事,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能力。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厅(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胡苏平 副省长
召集人:巨宪华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连琪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唐 晋 省安监局副局长
宋建华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
成 员:邢顺喜 省监察厅副厅长
李海渊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 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闫晨曦 省建设厅副厅长
张 润 省交通厅副厅长
李书凯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李金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秋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华善 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国强 省质监局副局长
杨春山 山西保监局副局长
傅 平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
赵 勇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
姚建忠 省农机局副局长
谢新宁 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杨万伟 武警山西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办公室主任:宋建华(兼)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