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办〔2008〕186号
- 【发布日期】2008-11-06
- 【生效日期】2008-11-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节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节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榕政办〔2008〕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文化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文化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二○○八年十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精神,努力实现《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福建省“十一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州文化强市建设纲要》提出的关于农村电影放映工程(“2131”工程)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1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电影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喜爱的文化娱乐形式,农村电影工作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农村电影发展,全面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看好电影,对在农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 、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紧迫性。近年来,通过推进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村电影放映设施设备得到初步更新改造,放映队伍不断壮大,放映能力逐步提高,放映覆盖面日益拓展,农村电影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次逐渐增加。但是,我市农村电影的发展水平、服务水平、市场发育水平还不高,农村电影放映的体制机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农村电影的基础设施亟待改善,农村电影数字化水平尚要进一步提高,农村电影公共服务工作长效机制还有待建立完善,农村电影发展状况还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我市农村电影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
二、明确做好福州市农村电影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3 、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新思路,深化农村电影改革,积极培育多种所有制经营主体。探索建立农村电影放映新模式,鼓励农村电影跨地区经营,促进农村电影的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做大、做强农村电影产业,扩大适合农民群众观看的电影片源供应,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
4 、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推广普及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完善放映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放映能力和放映质量,建立公益放映补贴的新机制,推动露天放映与室内放映相结合、免费放映与有偿放映相结合、胶片放映与数字放映相结合并逐步向数字放映过渡,不断扩大农村电影放映覆盖面,初步建立起以数字放映为龙头,院线为纽带,乡为重点,村为基点,供片传输网络连通,公共服务和市场运作相协调的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新体系。
三、加大对农村电影工作的政策扶持
5 、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大力推动国有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单位面向市场、面向农民群众,深化股份制、院线制改革,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推动县级电影公司的转企改制,并进行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促使县级电影公司成为面向农村、让利基层、扩大服务、自主经营、健康发展的现代电影企业。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提高服务效益和质量。大力发展民营、个体等各类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新主体,加快形成适应农村电影发展需要、投资主体多元化、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农村电影经营新格局。从事农村电影放映的单位和个人,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向所在地县(市)区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从事农村电影放映业务。从事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的单位可享受国家相关的优惠经济政策。
6 、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推动组建以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为龙头、县级电影公司或社会资本为股东,乡和村为放映点的股份制的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鼓励农村电影放映队从胶片放映转为数字化放映。统筹规划、科学布点,积极扩大数字化放映覆盖面。加快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数字电影服务网络,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电影数字化放映服务。
7 、扶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增加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切实加强农村电影基础设施建设。对部分财政困难县配备流动放映车和流动放映设备给予适当资助,对组建成立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的优先给予资助。
8 、建立公益放映补贴新机制。按照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分担原则,建立我市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场次补贴制度。从2009年1月份起,市级财政对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进行场次补贴,具体标准为:对平潭、永泰、闽清县三个县每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100元;对仓山、晋安农村地区和连江、罗源县每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50元;其他县(市)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由当地财政负担。上述补贴政策试行一年,按实核算,每半年考核结算一次,并按照县(市)区配套资金先到位、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再到位的原则,实行先放后补。各县(市)区要在省、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放映场次补贴标准,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9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多种类型的农村电影放映队伍,指导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和放映队的组建和运营。要组织做好放映队伍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提高放映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能,建设一支现代化的经营和放映队伍。对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做出突出贡献的电影公司和放映员予以表彰奖励。
四、加强对农村电影工作的引导和监督管理
10 、注重实效,确实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出发点,确保影片质量,不断提高放映和服务质量,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1 、增强功能,发挥好党和政府的舆论宣传阵地作用。要结合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穿插播放有关福州城市形象、旅游风光、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宣传片,增加对福州的认同感,使之成为一个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
12 、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制度建设,保障放映设备、放映补贴的有效利用,提高放映质量及服务水平。对各级政府资助的设备,各县(市)区要探索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建立完善政府资助设备的运行维护机制,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为农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电影放映服务。省、市政府资助的设备由市级文化部门招标或委托招标给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经营,院线公司通过提取放映设备更新资金或折旧等方式使其保值增值,用于扩大再生产。
13 、严格考核,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加强对公益放映场次的考核、监督和检查,制定切合实际的监督管理措施,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把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落到实处。各级文化部门负责对政府资助的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对政府提供补贴的放映场次进行考核认定和监督检查,确保各级财政电影补贴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发放到各农村电影放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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