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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受理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办〔2008〕196号
  • 【发布日期】2008-11-07
  • 【生效日期】2008-11-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受理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受理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办〔2008〕196号)




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的请示》(浙火电总〔2008〕132号)收悉。我局经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并开始技术审查。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

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司核设备处沈伟

电话:(010)66556367

传真:(010)66556366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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