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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产险〔2008〕1448号
  • 【发布日期】2008-11-10
  • 【生效日期】2008-1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8〕1448号)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于与我日本母公司签订合约再保险业务的请示》(TMNF CH 〔2008〕2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自公司开业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Tokio Marine & Nichido Fire Insurance Co.,Ltd.)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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