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水阳江下游近期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秘〔2008〕178号
  • 【发布日期】2008-11-18
  • 【生效日期】2008-11-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水阳江下游近期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水阳江下游近期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批复

(皖政秘〔2008〕178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水阳江下游近期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请示》(皖水基〔2008〕37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水阳江下游近期治理工程项目主要涉及宣城市,芜湖县涉及范围小、投资较少,原则同意由宣城市为主体组建水阳江下游近期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统一组织项目实施;芜湖市负责芜湖县境内项目实施。具体工作由你厅负责落实。
此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