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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政函〔2008〕988号
  • 【发布日期】2008-12-04
  • 【生效日期】2008-12-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办政函〔2008〕988号)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省(区、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物处):

为全面摸清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情况,为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提供基础资料,我局今年正式启动了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情况调研工作。现就第一阶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调查范围

第一阶段调查的范围为36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及相关管理情况(名单详见附件1)。

二、调查内容

主要有:现状情况,包括保存情况、周边环境等;开放管理情况,包括所有权、管理权、开放时间、收费情况、服务设施、展陈设施等;开放中存在的问题及关于完善开放管理方面的建议等(内容详见附件2)。

三、调研方式

采取填报调查表和现场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请将本通知转发各被调研单位,并督促其按照《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情况调查表》如实填报各项信息,所填数据务必准确,文字材料简明扼要,经被调研单位确认并签章后提交。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负责调查表的收集、审核与汇总及整理工作。

四、反馈方式

各被调查单位在收到通知后2周内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反馈给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并于2009年1月20日前将调查表寄送至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 陈培军、彭馨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 张谨、范佳翎、王晶、刘永东

通讯员: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 范佳翎、刘永东

联系电话:010―84642221―2708

传真:010―84659724

电子信箱:jialingfanchiwan@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

邮编:100029

请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抓紧时间组织开展相关信息填报,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第一阶段调查单位名单

2.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情况调查表

3.填表说明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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