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教发〔2008〕69号
- 【发布日期】2008-12-11
- 【生效日期】2008-12-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教发〔2008〕69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政策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哈尔滨市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政策实施意见
为落实《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政策调整的通知》(哈教发〔2008〕6号)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基〔2006〕91号)的精神,按照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降低择校热、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有利于高中教育稳定健康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我市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政策,制定如下意见。
一、填报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学生的条件
(一)填报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学生的条件。考生除具备报考重点高中的条件外,还须拥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八年级结束前已在该校就读、毕业年级没有在外校借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填报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志愿。毕业年级在外校借读或毕业年级转学的学生不得填报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
(二)填报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学生的条件。考生除具备报考重点高中的条件外,还须拥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和学校所在区的户口、八年级结束前已在该校就读、毕业年级没有在外校借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填报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志愿。户口与就读学校所在区不一致、毕业年级在外校借读或毕业年级转学的学生均不得填报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
在志愿填报前,各初中学校要对所有具有填报省、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资格的学生在班级和学校分别公示一周。
二、配额生指标占重点高中统招生计划的比例
(一)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比例。2009年省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指标的比例占各省重点高中(阿城一中除外)统招生计划的30%,阿城一中配额生指标占其统招生计划的50%。
(二)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比例。2009年市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的比例占各市重点高中统招生计划的61%。
三、配额生指标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配额生指标分配的原则。各重点高中的配额生指标按照享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数均衡下达到各区和初中学校;指标分配时配额生指标出现小数的,按照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确定;初中学校配额生指标不足0.5的学校,可与办学水平相近的学校共用一个配额生指标。
(二)各区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办法。市招生办根据全市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毕业生的数量和各区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毕业生的数量将各省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指标按照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原则分配到区招生办。
(三)各初中学校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办法。区招生办根据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的数量将全区获得的各省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指标和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按照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四)每所初中学校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办法。
1.初中学校获得的配额生指标超过省重点高中数的,配额生指标与重点高中数成倍数关系部分,用配额生指标除以重点高中数,所获得的商即为该校这部分配额生指标中各重点高中的配额生指标,不能整除部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其中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
2.学校获得的配额生指标达不到省重点高中数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该校配额生指标中各重点高中配额生的指标。
3.抽签确定各学校配额生指标中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以区为单位进行。具体程序为:
(1)宣布本区获得的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2)宣布各初中分配到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3)抽签确定各初中学校的抽签顺序;
(4)各初中学校按顺序抽签,将各重点高中全部配额生指标一次性分到初中学校;
(5)现场宣布各个初中分配到的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4.抽签时,各区教育局必须邀请各初中学校的校长以及监察部门及市招生办工作人员监督操作全过程。
四、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
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可以在该重点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在规定分数线内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未录满的,剩余指标由市招生部门收回,收回的省重点高中配额指标在该初中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按照考生的配额志愿统一补录。
市重点高中配额生继续实行在该重点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30分内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
五、阿城区重点高中配额生政策实施办法
根据阿城区撤市划区时确定的过渡期政策,在过渡期内,阿城区单独实施配额生政策。阿城一中的配额生指标全部分配给阿城区初中学校,其他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不配给阿城区初中学校;阿城区初中学校考生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只能填报阿城一中配额生志愿,其他区初中学校考生不得填报考阿城一中的配额生志愿。
本实施意见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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