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汕头市
- 【发布文号】汕府〔2008〕174号
- 【发布日期】2008-12-13
- 【生效日期】2008-12-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汕头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印发汕头市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印发汕头市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汕府〔2008〕1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将《汕头市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汕头市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各种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保障出租车行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我市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
1、开展执法联合行动。从11月20日起,公安、交警、运管和城管执法部门要持续打击和取缔假牌、套牌、蓝牌车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等行为,坚决取缔异地出租车来汕非法营运行为,在全市掀起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行动高潮。
2、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一是市运管中心、各区县交通局按照各自管辖区域,集中力量加强运输市场日常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二是市公安部门继续加强对套牌、假牌和到期报废继续行驶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纠正车辆在车站、码头等旅客集散地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现象,坚决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严厉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配合运管部门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三是城管部门继续加强对人力三轮车客货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和车辆违规安装动力设施行为。
3、加强投诉值班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整治队伍。针对出租车司机反映非法营运投诉查处不力问题,市运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并配备应急执法分队,接到投诉处理指令后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反馈投诉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非法营运行为,经查实举报有效的,由市运管中心给予200元的奖励。
4、坚决打击蓝牌车、套牌车非法营运行为。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蓝牌车将在电视、报纸曝光,公开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及非法营运事实;在全市所有正牌的出租车张贴标志,开展套牌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一经查获一律扣车。
5、加大对非法生产、拼装、销售机动车场(点)的查处力度,有关部门要组织排查和发动群众举报线索,捣点端窝,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6、加强澄海、潮阳、潮南区非法营运车辆打击整治工作,开展区域联动执法,合力整治非法营运突出问题。
7、组织集中销毁一批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震慑非法营运者。
二、为出租车行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8、交警部门严禁对出租车随意扣车、扣证。对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能不扣车的不予扣车;对交通违法行为已实施处罚、事故车辆已检验鉴定完毕,对依法可予放行的车辆立即予以放行。
9、简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协调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缩短事故处理时间,使出租车能尽快营运。
10、认真研究解决出租车待客点及临时上下客点问题。由市交通局牵头规划、城管、交警和澄海、潮阳、潮南区政府等有关单位研究制订近期在码头、医院、汽车站、火车站等重要区域划定待客点及临时上下客点。
11、建立对话机制。交通部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出租车司机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司机对运输管理和市场秩序的意见建议,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12、建立由出租车司机参与的监督员制度,对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13、支持成立出租车行业协会。由市交通局牵头有关单位抓紧筹建。
三、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4、制订出租车行业管理规章。认真总结近年来出租车行业管理中好的经验,同时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建立健全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制度,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
15、规范出租车经营模式,逐步建立公司化的经营机制。加强营运单位的管理,坚决克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以挂代管问题。今后凡新投放的出租车额度,统一实行公司化经营,取消以包代管、挂靠、买断经营的方式,建立起竞争有序、权责明确、运转顺畅的公司运营秩序。鼓励和引导出租车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做强做大,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按市场经济规律,让规模小、效益差、没发展潜力的公司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让效益好、有管理能力有潜力的公司做大做强,形成规模经营。
16、建立出租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机制,促使出租车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为提高出租车行业服务素质,引导和促进出租车企业自觉加强管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确保安全,市交通局要抓紧制订并实施《汕头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试行办法》,推行出租车质量信誉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17、调整出租车运价,研讨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18、对出租车企业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逐项审核,防止出租车企业乱收费行为。
19、加强出租车司机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完善从业人员考核管理档案,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建立竞争、激励、约束、退出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服务规范和经营风险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20、在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中开展“双文明”(文明经营单位、文明驾驶员)评比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出租车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争创文明经营单位;出租车司机要以实际行动踊跃参与“双文明”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爱岗敬业,守法经营,服务规范,争当文明驾驶员。
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坚决查处执法人员执法犯法行为
21、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对执法人员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收取保护费问题,由市监察部门开展调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发现一宗严肃查处一宗,决不姑息。
22、鼓励出租车司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凡举报市运管中心有执法犯法、执法不公、办事不廉的执法人员,经查实的,由市运管中心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举报和投诉电话:
市监察局:88273445;
市城管局:88570511;
市交通局:88444992;
市运管中心:88459988;
市交警支队:8855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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