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186号
- 【发布日期】2008-12-25
- 【生效日期】2008-1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甘肃省抗震救灾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甘肃省抗震救灾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186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受其波及破坏,我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为了给我省抗震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甘肃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成立了甘肃省抗震救灾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集思广益,建言献策,为我省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省抗震救灾工作已全面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抗震救灾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省政府《关于撤销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通知》 (甘政发电〔2008〕48号)要求,由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鉴此,省政府决定,撤销甘肃省抗震救灾专家委员会。
特此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