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通知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技〔2006〕1号
  • 【发布日期】2006-01-17
  • 【生效日期】2006-0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通知

(教技〔2006〕1号)




2006年1月9日至11日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陈至立国务委员分别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深刻分析了世界新科技革命给我们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未来15年我国科学和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强调要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开创我国科技事业发展新局面。陈至立国务委员的总结讲话,系统归纳了大会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是党中央做出的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又一个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落实和发展,是顺应时代潮流、应对全球挑战、面向我国经济社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做出的战略抉择,对于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将具有里程碑意义。

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国力强盛、生机勃勃的创新型国家,既需要广大科技人员的艰苦努力、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更离不开教育事业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尤其需要高校科技工作者把自主创新战略转变为自觉行动,坚定信心,有所作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陈至立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组织各种形式研讨。深刻领会大会精神,全面理解自主创新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意义和高等学校肩负的历史责任。

二、认真学习和整体把握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围绕国家目标,精心组织,重点培育,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结合地区、部门、学校实际,再思考,再规划,制订落实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

三、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创新,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自主创新中的基础和骨干作用。多渠道增加对高等学校基础科学、前沿技术和社会公益性研究的投入。充分发挥高校学科综合、人才汇聚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与企业开展广度、深度合作,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做出贡献。

四、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鼓励高等学校与世界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和实力雄厚的企业合作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建设联合研发机构乃至战略联盟。

五、调整学科结构,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调整高校专业设置,加强高校学科建设,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加强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出大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的优秀人才。

六、弘扬创新文化,培育创新精神。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不懈奋斗、勇于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信心和勇气。在高等学校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反对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自主创新,将我国建设成创新型国家,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广大教育工作者要永葆蓬勃向上的朝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开拓进取的勇气,求真务实,奋发图强,努力开创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

请于1月23日前将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的情况报我部。

2006年1月17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