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南府办〔2009〕112号
- 【发布日期】2009-04-30
- 【生效日期】2009-04-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府办〔2009〕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鉴于南宁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我市纠风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长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阮兆丰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艳珍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黄善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汪 玲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 路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 义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督察长
刘建新 市经委纪检组组长
谢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