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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办市函[2008]844号
  • 【发布日期】2008-12-26
  • 【生效日期】2008-12-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单位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单位的通报

(建办市函[2008]84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经查,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恒远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迅宇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等,决定对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恒远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对浙江迅宇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撤销其行政许可,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特此通报。

附件:通报的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通报的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不批准的资质内容
法定代表人

1
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
傅建根

2
浙江恒远建设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陈美根

序号
单位名称
撤销的资质内容
法定代表人

1
浙江迅宇建设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张卫江

2
浙江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格
庄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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