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1号
- 【发布日期】2009-01-05
- 【生效日期】2009-01-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沈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9年元旦期间市政府系统值班值宿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9年元旦期间市政府系统值班值宿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沈政办发[2009]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元旦前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两办”通知),对值班值宿和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元旦期间,市政府应急办对全市13个区县(市)、2个开发区和16个市直部门进行了值班值宿和无线系统点名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报告和值班表报送情况。按“两办”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应向市政府报送值班工作情况的地区和部门共计69家。其中,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5家,有关单位54家。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及时全面上报贯彻落实“两办”通知要求的单位共计22家。分别是:东陵区政府、沈北新区政府、棋盘山管委会、市审计局、教育局、安全局、地铁指挥部、国资委、城管局、民政局、广电局、体育局、气象局、旅游局、动物卫生监管局、地税局、司法局、经委、外办、信访局、林业局、交通局。未能及时上报的单位共计9家。分别是:新民市政府、辽中县政府、浑南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劳动保障局、外经贸局、粮食局。其他38家单位只上报了节日期间值班表,但缺少贯彻落实“两办”通知要求的情况报告。
二、值班值宿抽查情况。总体情况良好,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值班值宿工作责任制,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同时加强了对重点地区和部位的检查与防范,并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二是各地区、各部门值班值宿人员熟悉业务,责任心较强,能够熟练掌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处置等程序。三是各地区、各部门带班领导保证了通信联络畅通。但个别地区和部门也存在着值班电话经常占线和无线系统应急点名不顺畅的问题。
对上述贯彻落实“两办”通知要求表现良好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扬,对上报落实情况迟缓的地区和单位提出批评。凡未按“两办”通知要求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及春节值班安排的地区和单位,请在接到本通报后,立即向市政府值班室补报。
在值班值宿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采取措施搞好自查,认真整改到位。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和信息报送工作,为确保全市的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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