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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2009年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补充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贸工函[2009]11号
  • 【发布日期】2009-01-09
  • 【生效日期】2009-01-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2009年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补充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2009年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补充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

(商贸工函[2009]11号)




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116号和118号公告,目前正在进行2009年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补充申报。为加强地方初核,规范申报文件,现发布地方申报有关产品出口许可企业名单(样表)参考格式,请各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紧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补充申报工作,按时保质报送有关企业的补充申报材料。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商务部外贸司联系并反映。

联系单位:外贸司 工业品出口处
电话:010-65197787 传真:010-65197434
邮箱:wm_gongyepin@mofcom.gov.cn

附件一 2009年XXX省(区、市)铁合金出口许可申报企业名单(样表)
附件二 2009年XXX省(区、市)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报企业名单(样表)

商务部
二OO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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