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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卫生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厦府办〔2009〕15号
  • 【发布日期】2009-01-14
  • 【生效日期】2009-01-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卫生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卫生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09〕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协调、推动和督查全市卫生系统建设项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卫生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协调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林粟如(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副组长:孙 卫(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黄晓舟(市发改委副巡视员)

黄昆明(市财政局基建处处长)

董学智(市建设局重点办主任)

郭耀宗(市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任国岩(市规划局规划处处长)

徐必新(市国土房产局征地拆迁处副处长)

陈庆辉(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刘建英(市卫生局规财处助理调研员)

市卫生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卫兼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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