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文号】工信部原[2009]36号
- 【发布日期】2009-01-23
- 【生效日期】2009-01-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肥稳定生产确保春耕用肥的紧急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肥稳定生产确保春耕用肥的紧急通知
(工信部原[2009]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磷肥工业协会,有关中央大型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和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精神,支持引导化肥企业尽快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稳定生产,适应化肥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搞活流通和营销,确保春耕用肥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化肥生产供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金融危机对国内化肥企业造成较大的冲击,生产要素价格大幅度波动,一些企业减产甚至停产。化肥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将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生产和流通的衔接需重新构建。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和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化肥工业生产和经营所造成的冲击,从稳定和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宁可要把各种困难估计得更为严峻一些,把各种办法和应对措施准备得更为充分一些,保证区域内化肥市场稳定,确保春耕用肥需要。
二、切实加强对化肥生产和供应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化肥工业经济运行的指导,做好化肥流通体制改革中各项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切实履行化肥行业管理职责。一是协助企业落实国家有关化肥生产供应的财税扶持政策;二是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国家对化肥生产用电、天然气和化肥运输等价格优惠政策;三是搞好化肥产销和淡储旺销的政策衔接;四是积极协调政策性金融机构,落实企业生产所需流动资金;五是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稳定生产。要确保将上述各项措施宣传、落实到每一户化肥生产企业。
三、化肥生产企业要尽快恢复和扩大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广大化肥生产企业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确定的目标,保障2009年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对本企业的化肥生产要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尽快恢复停产设备的启动。要确保化肥生产设备的稳定运行,确保主要化肥品种的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抓住流通体制改革的机遇,尽快完善营销网络,搞好生产和流通的衔接。对生产中遇到的有关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反映。
四、加强运行协调,帮助企业落实好生产所需条件。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好生产和经营所需外部条件。一是帮助企业协调落实化肥生产所需原料供应;二是煤炭、天然气、电力、磷矿和运输企业,要全力优先保障对化肥企业的资源配置,确保化肥生产需要;三是积极引导企业使用好化肥出口的季节性调控政策,尽快消化前期存储的高价原辅料,减轻企业负担;四是积极引导探索建立以化肥生产企业为主体的、国储与商储相结合的化肥收储机制。
五、加大监管力度,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对政策落实的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不执行国家财税扶持政策、不执行国家化肥生产优惠政策、损害化肥生产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案例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坚决纠正化肥生产企业违规使用优惠价格的电力、天然气生产化肥以外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化肥、坑农害农行为,维护行业生产秩序。
六、积极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走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按我部制订的“支持化肥和农药发展技术改造专项”所确定的内容,积极组织好本地区化肥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化肥企业的原料和动力路线改造、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工艺、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不断提高化肥生产集中度,增强化肥企业市场竞争力。
请各地区将有关落实情况及化肥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于2009年2月底前反馈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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