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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27号
  • 【发布日期】2009-02-03
  • 【生效日期】2009-02-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海勤(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

成 员:李跃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胜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 震(市交通局局长)

张民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徐晓涛(市商务局调研员)

朱红姣(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虎立(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扈玉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大伟(市人事局副局长)

董东风(市编办副主任)

侯运通(市法制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王虎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庆林、扈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及时研究改革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拟定人员安置、资产债务核实、舆论宣传、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抓好落实;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开展必要的督导检查,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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