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环办〔2009〕18号
- 【发布日期】2009-02-06
- 【生效日期】2009-0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2009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环境保护部2009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环办〔200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做好2009年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09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地方各级环保宣教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探索环保新道路、推进历史性转变、建设生态文明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09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二○○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2009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8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宣传历史性转变、建设生态文明、抗震救灾环境应急、北京绿色奥运和改革开放30周年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宣教机构得到恢复和加强,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的重要性。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顺利实施环保“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探索环保新道路等重点、热点问题,大力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环境保护,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历史性转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宣部、教育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周生贤部长在2009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大力宣传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与进展,积极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理顺宣教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构建宣教大格局,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在推动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探索环保新道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工作重点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生态文明。落实科学发展观要走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环境宣传教育要以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等不同群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的深刻内涵和实践,在全社会营造建设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
2、着力抓好新闻报道,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等中心工作,表扬和宣传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典型,坚持环保理念、克服经济困难、加强污染治理的企业典型,既拉动内需又发挥减排效益的工程典型;批评和曝光“两高一资”项目盲目抬头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而不用现象普遍的部门和单位;围绕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就环评兑现七项承诺,不断深化新闻报道工作;继续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报道;积极宣传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因势利导,积极应对,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渠道澄清是非,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3、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以生态文明和污染减排为重点,统筹安排“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及时有效的宣传,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整合宣教资源,理顺宣教体制机制。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整合宣教资源,充分发挥宣教直属单位的作用,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形成利于环境宣传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性机制。规范对宣教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出台《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办法》。
5、继续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试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城市、农村、学校、企业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试点,扩大全民环境教育覆盖面,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环境保护。
6、开展面向社会的环境教育培训。探索和教育部门联合建立长效机制,将环境教育培训纳入议事日程,面向社会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和举办总结交流会,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
7、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推动环境宣教大格局的建立。积极和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等部门紧密合作,动员和发挥公众的力量,为环保宣传志愿者依法、理性、有序、有效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规范和保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民参与宣传环保的宣教大格局。
8、加强对环境图书、期刊及各类宣传品的管理指导。出台《环境保护部部属期刊指导办法》,加强对环境期刊的指导管理,引导期刊图书正确的出版导向,提高期刊质量,更好地发挥图书、期刊及各类宣传品在展示环保工作进程、环保学术交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服务大局。各地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和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作为环保宣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并通过努力工作的成效,争取领导的支持。各级环保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环境宣教工作,并为他们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
2、积极实践,理顺机制。各地环保部门要不断推进宣教工作的改进创新,积极探索在理顺宣教体制机制、加强宣教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建立分工合理、运转协调、富有活力、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的宣教工作机制体制。
3、加强交流,开拓局面。全国环保系统要加强纵向和横向的沟通,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之间、跨省市宣教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交流,主动联系,互相借鉴,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环境宣教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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