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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委托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深度写作”及相关平面媒体宣传活动事宜的函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普查函〔2008〕197号
  • 【发布日期】2008-03-21
  • 【生效日期】2008-03-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委托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深度写作”及相关平面媒体宣传活动事宜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委托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深度写作”及相关平面媒体宣传活动事宜的函

(办普查函〔2008〕197号)




鲁迅博物馆: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与2008年度工作安排》(文物普查发〔2008〕5号),现委托你馆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深度写作”及相关平面媒体宣传活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结合普查不同阶段工作重点与特点,组织知名作家及新闻工作者赴文物普查一线进行现场采风,开展写作活动;组织相关作品在重要报纸、刊物发表,并汇编成册,正式结集出版。
二、相关要求
活动自2008年4月开始,至2010年4月结束,用两年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在报纸刊物发表作品应形成一定规模、覆盖面与影响力,取得显著社会效果。
三、请尽快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及预算报我办。

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代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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