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南发〔2009〕2号
- 【发布日期】2009-02-08
- 【生效日期】2009-02-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决定
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决定
(南发〔2009〕2号)
(2009年2月8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2009年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增多,但经济发展也蕴含着许多积极因素和重大机遇。根据形势变化,中央和自治区及时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如果能在这个时候把握和利用好机遇,做好转化工作,我们就有可能变被动为主动,我们的经济就能在困难中壮大、在衰退中兴旺,就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我们必须用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化危机为转机,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的必然要求。扩大投资是当前拉动我市经济增长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途径。抓投资必须抓项目,抓项目就是促发展、促增长、促就业,促就业就是保民生。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和扩大就业的主要载体,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服务企业就是抓经济,帮助企业解困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我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关键举措。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是我市最紧迫的任务、最硬的道理、最大的政治。今年是我市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关键之年。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把加快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把服务企业作为重要举措,是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关键之年的关键之举。
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是凝聚各方力量,增强经济发展信心的重要抓手。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只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服务企业发展,才能使我们更好地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才能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应对危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才能巩固和激发我市经济发展的活力。
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有效载体。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就是要千方百计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审批、筹融资等瓶颈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就是要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可以检验全市各级机关的办事效率,检验全市干部队伍的服务水平,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在全市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形成服务企业新气象。
二、明确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
以“项目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努力完成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1180亿元目标任务,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力拉动。
1.明确项目建设的重点和投资方向。关注民生,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生活保障体系。关注“三农”问题,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建设步伐,加大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财政投资重点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倾斜。关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科学发展,财政投资重点向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倾斜。加强自主创新,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扶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先进生产力改造,财政投资重点向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倾斜。
2.着力破解项目建设资金、土地等瓶颈制约。加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加强政银企合作,扩大信贷合作规模。积极策划和包装项目申请国外贷款,抓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城建等领域项目的申报,争取纳入国家利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加快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企业上市、企业债券发行等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社会事业项目及其他公益性项目开发建设。抓好项目建设用地工作,做好用地指标安排,加快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积极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和数量。加强用地储备,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项目用地效率。加强征地拆迁和被征地拆迁人员经济补偿及安置工作。
3.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加快建立科学合理便捷效能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健全项目招标采购制度。严格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改革完善资金审核、拨付方式,健全评估咨询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项目协调服务,尽快形成三级协调机制:全市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涉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较大问题由“1180办”协调解决;一般性的问题由“1180办”各工作组协调解决。加强市直各部门、县、区、开发区与各项目业主及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项目审批、推进、督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强化项目前期及储备工作。加快做好项目规划、建议、方案选择、评估、决策等前期工作。积极开展“十一五”后两年及“十二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超前研究和谋划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项目,重点策划对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等项目。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加强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做好策划、选择、组织、上报工作,建设和完善投资项目库。
5.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提高招商引资成效。加强招商项目的组织和策划工作,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和投资回报率分析,引导招商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我市产业、土地、规划和环保等方面要求,提高项目招商成功率。加强招商签约项目的转化推进工作,建立项目落地的协调服务机制,做好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跟踪、服务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最大的便利条件,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真正落地,在实施中达到“双赢”。
(二)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以“服务企业年”为平台,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1.准确把握企业发展态势。全面开展“行千里路,访百家企”活动,调查了解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调查研究重点企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及时掌握企业、产业发展动态,研究促进企业、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2.着力解决企业发展突出困难。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当前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政银企合作,协调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帮助企业办理相关土地规划及房屋建筑报批手续,解决企业用地困难。组织高级经理人才与企业对接,举办企业人才和技术工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在人才培养、企业用工等方面的困难。加强企业劳动保障等工作,妥善解决企业职工稳定和安全生产问题。组织一批技术、规划、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家,深入企业提供有关管理、技术、配套产品及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指导及咨询服务,选择一批科研成果项目向企业推介,协助企业解决在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品牌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财税政策宣传、咨询和培训活动,开辟企业纳税申报绿色通道,宣传落实我市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工作措施。做好企业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招商引资、煤电油运等方面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3.建立健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服务机制。以政策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创新园区体制机制等为重点,完善服务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强政策扶持,出台促进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缓解企业资金紧缺问题;出台政府奖励、财政扶持、税收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拉动企业投资。尽可能减免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收费,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改革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特色园区建设,增强园区竞争力,引导企业聚集。
4.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完善和健全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建立政银企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政银企洽谈会,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确保企业资金需要。加大财政对国有担保机构的注资力度,建立市、县区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提高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民营担保机构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引进风险投资,引导创业投资公司投资中小企业。
三、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协调、服务、检查和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开展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赋予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工作处置权,做到有责有权。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目标,逐一落实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联系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和问题处理制度。各县、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的工作部署,分别制订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转变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六个着力”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把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抓紧抓好抓实。发扬实干精神,弘扬实干为国、实干为民、实干为荣、实干为责的风气,形成鼓励想干、会干、能干、实干、快干、多干、真抓实干的氛围。坚持业主、企业负责制,要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不添乱,做好项目审批、筹资、供地、规划、评审等方面的服务,营造推进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成立项目联合审批核准工作组,积极推行并联审批,为企业和投资者做好服务。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上门服务,扎扎实实推进项目建设,实实在在协助企业解决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鼓励和支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超常规办”,在提出非常措施、采取非常手段、加大非常力度的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给予宽容,但绝不允许只说不干。对不干事、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的,要严格问责。
(三)创新工作机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以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为契机,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延伸服务领域。建立完善定期调研、项目招投标、联合现场办公、领导干部联系重大项目和解决问题定期反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统筹推进、项目联合审批、项目用地保障、项目资金筹措保障、项目进展协调、项目进度督查督促、项目工作问责等机制,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全方位服务好企业,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四)加强协调督查。“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涉及面广,事关全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上下同心,形成合力。对重大问题、难点问题,由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把问题解决好。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重点工作和政策落实督查制度。加强廉政勤政和审计监督,把项目建设成为优质项目、安全项目、廉政项目。强化问责机制,对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公开曝光,对不作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开展活动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
(五)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阵地的宣传作用,加大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我市加快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积极宣传在开展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全市上下推进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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