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秘〔2009〕19号
- 【发布日期】2009-02-10
- 【生效日期】2009-02-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的通报
(皖政秘〔2009〕1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度,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组织指导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与经济建设相协调,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人防建设和人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2008年新建人防工程面积与上年同比增长46.2%,在南京军区人防系统的排名上升了两个位次;依法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与上年同比增长55.8%。为此,省政府决定对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安徽人防(民防)事业发展,为安徽加速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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