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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富通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驻中国总代表处变更名称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9〕138号
  • 【发布日期】2009-02-20
  • 【生效日期】2009-02-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富通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驻中国总代表处变更名称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富通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驻中国总代表处变更名称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138号)




富通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将荷兰富通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驻中国总代表处变更为上海代表处的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将驻中国总代表处变更为上海代表处,中文名称变更为“荷兰富通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英文名称变更为“Fortis Insurance International N.V.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请你公司尽快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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