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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6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2-23
  • 【生效日期】2009-02-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6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6号

关于小型电弧焊强制性认证采用GB15579.6-2008标准的公告




GB15579.6-2008《弧焊设备 第6部分:限制负载的手工金属弧焊电源》已发布,并将于2009年6月1日实施,该标准等同于IEC60974-6:2003,适用于带热切断装置的、限制负载的手工金属弧焊电源。为使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工作更好的与国际接轨,经研究决定:《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焊机》(编号: CNCA--―01C―015:2007)中规定的检测标准增加GB15579.6-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小型电弧焊机产品,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GB15579.6-2008或者GB19213-2003申请认证。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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