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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实施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发布文号】危化函〔2007〕38号
  • 【发布日期】2007-04-11
  • 【生效日期】2007-04-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实施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实施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危化函〔2007〕38号)




福建省、云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我司组成调研组于2007年4月下旬对你省(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时间约10天)。通过调研,了解你省(区)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工作实施情况,征求你省(区)对完善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地方的工作经验,提出修改《条例》第十五条的具体修订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现状,包括使用许可范围、实施部门、工作程序、具体要求、标准,以及使用许可证的样式、制作、发放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实施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好的做法。

(三)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安全管理状况。

二、调研方式

(一)组织座谈会,重点听取你省(区)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实施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二)深入基层,选择2-3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了解其安全管理状况。

三、调研组组成和调研地区

第一组

组长:刘 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副司长

成员:陆 旭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主任科员

张润泉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高工

调研地区:福建、云南

第二组

组长:才仁普措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副司长

成员:牛开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处长

路念明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秘书长

调研地区:宁夏、甘肃

具体调研日程安排由调研组与你局确定。请你局针对调研内容准备相关书面材料,积极配合调研组开展工作。

二00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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