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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 【发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沪府发〔2009〕11号
  • 【发布日期】2009-02-23
  • 【生效日期】2009-02-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上海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沪府发〔2009〕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作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全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良好的生态环境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实施上海市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简称“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一、抓住世博契机,争创全国一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今后三年,是上海“迎世博、办世博”的重要时期,也是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阶段。各级政府要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政府综合决策,围绕“以人为本、治本为先、城乡一体、争创一流”的总体要求,以污染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更加突出源头预防;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完善并举,更加突出机制创新;坚持中心城区与郊区并举,更加突出消除城乡环境差异。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优先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基本建成完善的环境综合决策支撑体系、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使上海的环境保护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突出治本为先,城乡一体,全力推进七大领域的环境保护和建设

(一)加快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

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目标,加快建设青草沙水源地,推进郊区集约化供水,基本形成“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饮用水源格局。以完善污水处理系统为重点,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收集管网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到2011年底,建成区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9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安全处置。以太湖流域治理区域为重点,开展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以截污、疏浚和水系沟通为重点的河道整治,在巩固现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向郊区拓展,全市河道基本消除黑臭。

(二)更加注重复合型污染控制,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在强化控制传统污染因子的同时,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与保护逐步向控制复合型污染深化。大气污染物减排从二氧化硫向氮氧化物拓展,完成全市所有燃煤电厂机组的烟气脱硫,同时启动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控制工作。把机动车污染控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9年,全市新车提前执行“国Ⅳ”排放标准;2010年上海世博会前,全市所有出租车和中心城区公交车基本达到“国III”以上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维护制度,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深化扬尘污染控制,基本实现长效、常态管理。启动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对全市所有加油站实施油气回收。综合多种有效措施,确保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85%以上,力争达到90%。

(三)着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效缓解噪声污染问题

进一步加快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处理处置结构,实现市区生活垃圾集装化密闭运输,垃圾渗滤液基本做到达标处理排放。同时,完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系统。到2009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基本达到85%;到2011年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针对当前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全面推进高速公路、高架道路等交通干道噪声敏感点整治,进一步理顺噪声污染防治机制,有效缓解噪声污染问题。

(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完善工业区环境管理体系

聚焦郊区工业“三废”污染问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淘汰环保劣势企业,按照规划完成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启动杭州湾北岸化工石化集中区域产业、城镇规划调整和金山卫地区化工集中区域环境整治,推进宝山大场、奉贤塘外、金山第二工业区等区域的污染企业或生产线结构调整。按照工业区环境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大郊区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推进污水纳管、集中供热、绿化隔离带建设等。到2011年,所有国家公告的工业区形成比较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其他工业集中区域污水全部实现纳管集中处理。

(五)以点带面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和“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大力推进各个领域的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选择一批工业园区、企业、社区等开展不同层面的循环经济试点,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重点发展旧沥青、脱硫废渣、电子废物、废旧物资等资源回收利用产业,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到2011年底,本市循环经济在重点领域形成特色,并发挥一定示范作用,清洁生产从试点逐步转向推广。

(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逐步缩小城乡环境差异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采取种养结合、畜禽粪尿还田、化肥农药减量等措施进一步削减农村面源污染。整合各方面资源,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村沟宅河整治、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四旁林”建设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和城郊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七)发挥绿色世博示范效应,加快生态型城市建设

按照“低碳世博”的理念,建设环境友好型世博园区。在世博园区展示节能减排最佳实践,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技术,推行“零排放”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和绿色参观,发挥“绿色世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建设现代化生态岛为目标,以崇明生态岛建设指标体系为引导,推进崇明岛生态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崇明县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县。按照“完善布局、增强功能,注重民生、提升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绿地林地建设。到2011年底,全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8.2%。

三、健全环保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市和区县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制和责任单位负责制,更好地落实责任和形成合力。进一步落实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和环境问责制度,切实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推进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自觉承担环保社会责任。

四、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

强化“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公民意识,结合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积极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手段和引导措施,把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绿色生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环境保护、自觉参与环保实践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环保政策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推进环境保护

进一步强化污染源头预防,完善战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规划和决策源头严格环境准入,协调、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力度,重点向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改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倾斜。进一步强化经济政策引导,通过市场激励、排污收费、排污交易和以奖代补等经济手段,着力完善“污染者付费,生产者回收,开发者保护,得益者补偿”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环境法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立法研究,通过区域与行业限批、限期治理和联合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开展前瞻性环境问题研究和环保实用技术攻关。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三重三评”(即在全面推进中重治本、综合治理中重机制、资金投入上重实效,环境保护的成效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的原则,明确责任,聚焦力量,组织推进好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统筹、行业指导和跨行业、跨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计划节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实效。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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