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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应急管理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秘〔2009〕18号
  • 【发布日期】2009-02-24
  • 【生效日期】2009-02-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应急管理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应急管理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皖政办秘〔2009〕18号)




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一周年,进一步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应急管理法律知识和公共安全知识,省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11月中旬举办了安徽省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暨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活动。在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政府办公室的精心组织下,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在社会上产生较好反响。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决定对在本次活动组织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省公安厅等9个省直单位和蚌埠等9个市政府办公室(获奖单位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省政府系统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知识科普宣教工作,努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应急管理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名单

一、省直单位(9个)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广电局 省国资委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卫生厅 省旅游局 省气象局

二、市政府办公室(9个)

蚌埠市政府办公室 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 六安市政府办公室 合肥市政府办公厅 黄山市政府办公厅 巢湖市政府办公室 淮南市政府办公室 安庆市政府办公室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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