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质电[2009]3号
- 【发布日期】2009-02-27
- 【生效日期】2009-0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两会”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两会”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电[2009]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交通委,上海市建交委、水务局,天津市建委、市容委,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交通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海南省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要针对“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把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力度,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事故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要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审和实施情况;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和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状况;水、气、热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和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城市危旧房屋隐患排查和有效治理情况等。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高防范能力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强“两会”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特别要针对大型公共建筑、地铁工程等周边环境复杂的重点建设项目,编制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要做好物资、设备、人员储备等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认真落实“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在岗带班和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两会”前要对值班系统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讯畅通。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自然灾害预报、水环境污染事故等信息,做好城乡防灾减灾工作。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妥善处理和处置好突发事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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