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2005〕80号
- 【发布日期】2005-09-06
- 【生效日期】2005-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皖政〔2005〕8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加快发展的内在活力显著增强,但制约发展的体制性弊端尚未根本消除,改革的任务依然紧迫而繁重。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和突出问题,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实破。近期,我省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1.继续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革,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步伐。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户制定改革方案,全面完成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革任务。省属企业母公司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省国资委牵头)
2.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企业兼并和重组,放大优势企业、优势资源的吸纳重组效应,促进国有资本加快向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省国资委牵头)
3.按照“确保稳定、规范操作”的原则,稳妥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属地移交”原则,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进度。积极推进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全面启动省级党政机关与企业的脱钩改革工作,争取年底前基本完成任务。(省国资委牵头)
4.深化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加大指导、协调、服务和督查的力度,尽快实现国有资本从中小企业退出,加快推进集体企业改革。(省中小企业局牵头)
5.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全省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抓紧组建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认真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方式和途径。(省国资委牵头)积极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安徽证监局牵头)
6.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形成科学的分类考核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健全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省国资委牵头)
7.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制衡机制,明晰所有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继续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逐步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和层次,扩大选聘范围。(省国资委牵头)
8.构建立足全省、面向全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完善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建立全省产权交易信息系统。(省国资委牵头)
二、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突破口,进一步调整所有制结构
9.把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调整所有制结构的关键环节,提升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层次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毫不动摇地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凡能实行市场化经营的行业和领域,凡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近期重点开放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运营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小企业局牵头)
10.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制环境。抓紧清理修订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面向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发、技术创新、企业参保、创业辅导的社会服务体系。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创名牌、上规模、扩大直接出口,争取境外上市。(省中小企业局牵头)
三、以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11.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开展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试点。继续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县乡财政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使乡镇行政工作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省税改办牵头)进一步落实涉农价费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机制,严防农民负担反弹。(省农委牵头)
12.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粮食直接补贴方式,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力度,妥善解决老粮、老账、老人“三老”问题,活化经营机制,在放开粮食市场的新形势下,保持和巩固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地位。(省粮食局牵头)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搞好改革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3.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理顺土地承包关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依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省农委牵头)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严格保护耕地,控制征地范围,规范征用程序,完善农村拆迁办法,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创新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14.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继续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121强龙工程”,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再上新台阶。(省农委牵头)继续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省供销社牵头)
15.大力推进农村劳务输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环境,取消阻碍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支持务工经商农民返乡创业。(省劳动保障厅、省农委牵头)继续抓好小城镇发展和改革,进一步壮大城镇经济。(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牵头)
四、以转换职能为中心,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制定加强监督制约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审批行为。(省监察厅牵头)加强全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创新审批方式,积极探索实行网上审批。(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17.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稳妥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授权行为。(省编办牵头)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坚持和完善科学的决策程序,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及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增强政务公开的有效性、针对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18.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逐步形成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认真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各项配套办法,及时废止、修改不符合要求的投资管理规章、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9.推进行业协会改革。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研究制定我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和促进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企业的关系。编制全省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努力构建分布合理、功能到位、行为规范、有效组织行业自律的行业协会体系框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五、以搞活和规范为前提,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20.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皖政〔2004〕57号),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省政府金融办、安徽证监局牵头)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强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争取更多的优势企业上市,实现直接融资。(省上指办牵头)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力争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支农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成效。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改造,为银行业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省政府金融办、安徽银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
21.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制定流通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市场运行的监测调控,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形式,引导连锁经营向多业态渗透,培育第三方物流,发展区域物流中心。积极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鼓励流通企业实行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扶持培育拥有自主品牌和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省商务厅牵头)
22.加强信用安徽建设。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推行服务承诺制、行政赔偿制。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加快建设安徽省企业征信系统,尽快出台实施《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促进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提高信用级次。探索个人信用建设的有效途径。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创建金融安全区等信用创建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
23.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继续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打击商业欺诈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省整规办牵头)
六、以建立和谐社会为宗旨,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4.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把扩大就业放在各级政府工作的优先位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制定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城镇街道社区和重点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不断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25.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解决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积极探索建立股权、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规范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省劳动保障厅、省国资委牵头) 加强对垄断性行业分配行为的监管。(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牵头)扩大公车改革试点。(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牵头)
26.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面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继续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省民政厅牵头)
七、以增强活力、协调发展为目标,推进社会事业改革
27.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加快发展科技事业。加强全省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科研机构为骨干、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投入机制。继续推进面向市场的应用型科研机构转企改制,稳妥推进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不断提高承担公益性任务的能力和水平。(省科技厅牵头)
28.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巩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稳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制度,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省教育厅牵头)认真抓好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9.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和基本医疗供给职能,构建公共卫生体系框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保障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发挥市场配置医疗资源的基础作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医院健康发展。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社区群众就医。建立以县、乡卫生机构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扩大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省卫生厅牵头)建立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牵头)
30.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认真抓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文化事业管理新模式,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加大政府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加大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改革力度,面向市场,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壮大实力。完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培育和扶持一批文化产业集团做大做强,(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牵头)深化体育事业改革,健全群众性体育活动服务体系,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省体育局牵头)
31.稳步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定位,根据其性质和职能提出不同的改革要求。加强政策调研,尽快出台相关的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中心的用人、分配、职称制度等改革;继续抓好科研、教育、城市公用、港口等重点行业事业单位改革。(省人事厅、省编办牵头)
八、加强对各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32.切实加强对各项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统揽改革全局的工作机制。把改革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敢于攻坚,锐意推进,又要兼顾各方,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
33.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要把改革放到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发展的观念,拿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研究、指导和推进改革。要精心制定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做好具体改革方案的组织拟订和审核把关工作。对重大改革方案要组织专家论证,科学审慎决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触及深层次矛盾的改革,要认真组织试点,逐步推开。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改革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思路,使各项改革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真正落到实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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