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发〔2009〕29号
- 【发布日期】2009-02-27
- 【生效日期】2009-0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银政发〔200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8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按照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依据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永宁县综合考评得分最高,荣获优秀奖并给予3万元奖励;贺兰县、西夏区、金凤区、灵武市、兴庆区完成目标管理责任,荣获工作奖并各给予2万元奖励;
二、永宁县荣获“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创新奖”、“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奖”,灵武市荣获“人口文化建设创新奖”,西夏区荣获“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创新奖”,每个奖项各给予5000元奖励;
三、西夏区镇北堡镇、灵武市白土岗乡、金凤区良田镇荣获“移民地区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各给予1万元奖励;
四、兴庆区通贵乡、月牙湖乡、中山南街办事处、新华街办事处、胜利街办事处,西夏区兴泾镇、贺兰山西路办事处,金凤区良田镇,永宁县胜利乡、望洪镇、闽宁镇,贺兰县南梁台子吊庄、习岗街道办事处,灵武市白土岗乡、崇兴镇、郝家桥镇等16个乡镇(街)通过自治区2008年“三无”、“一无”验收达标,各给予2万元奖励;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全面完成自治区“三无”、“一无”创建达标任务,各给予1万元奖励;
五、市工商局、农牧局、科技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各给予5000元奖励;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建设局、宗教事务局、住房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进一步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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