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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川府发[2009]1号
  • 【发布日期】2009-03-18
  • 【生效日期】2009-03-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川府发[2009]1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要求,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确保实现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万亿元,力争完成1.2万亿元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重点投资方向、产业政策以及《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发展规划》、《“7+3”产业发展规划》,现将《四川省2009年重大项目计划》下达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9年我省确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及社会事业项目共500个,总投资2156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31个,项目总投资995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66亿元;新开工项目169个,项目总投资68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39亿元;储备项目100个,项目总投资4748亿元。同时,从400个续建和新开工项目中选择投资量大、支撑性强、集聚度高、影响面广的68个重大项目作为全省重点推进项目。

各地、各部门要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做深做细做好前期工作,加强要素保障,严格项目管理;要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要健全协调服务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确保省重大项目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09年重大项目计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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