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9〕249号
  • 【发布日期】2009-03-22
  • 【生效日期】2009-03-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249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请示》(人保健康发〔2009〕64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持有25.1亿股,占比83.67%;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DKV Deutsche Krankenversicherung AG)持有1.9亿股,占比6.33%;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亿股,占比3.33%;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持有1亿股,占比3.33%;广西新长江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亿股,占比3.33%。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