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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的通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 〔2006〕7号
  • 【发布日期】2006-01-20
  • 【生效日期】2006-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的通报

(豫政 〔2006〕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5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总厂、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坚持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狠抓管理和技术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企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大幅提高,规模进一步壮大,2005年度销售收入均突破200亿元,综合实力跃上了新的台阶,对全省工业经济发展起到了有力的带动作用。为此,省政府决定对这3家企业进行通报表彰。

优势骨干企业是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我省工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省政府希望3家受表彰的企业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发展再上新台阶,效益再创新水平,为我省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省广大企业要向先进企业学习,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创新能力,壮大企业规模,增强竞争优势。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做大做强一批优势大型骨干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省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转变。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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