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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 〔2009〕 37号
  • 【发布日期】2009-04-07
  • 【生效日期】2009-04-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 〔2009〕 3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辛维光 (副省长)
副组长:吴 跃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郭 猛 (省环保局局长)
刘远坤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周建琨 (省经贸委副主任)
王先耕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赤兵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姬保山 (省建设厅副厅长)
涂 集 (省水利厅副厅长)
胡继承 (省农业厅副厅长)
聂朝俊 (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刘带春 (省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郭猛兼任办公室主任。全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取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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